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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法院与检察院、司法局、团县委、妇联等十二部门建立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
作者:梁龙全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09:58 文章出处:

合浦法院与检察院、司法局、团县委、妇联等十二部门建立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

作者:梁龙全 发布时间:2016-10-19 09:58:16


合浦法院与检察院、司法局、团县委、妇联等十二部门建立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

日前,合浦法院为深入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县检察院、司法局、妇联等十二部门建立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

为推动联动工作的有效开展,该机制成立了合浦县反家暴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法院院长及县妇联主席共同担任组长,由各成员单位各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反家暴日常工作及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与协调。领导小组还根据各成员单位的自身特点,细分了各自在反家暴工作方面的职责内容。

该机制主要深入探索在《反家庭暴力法》框架下的多部门协作工作模式,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对全县家庭暴力现实状况及存在问题的调研,积极推动家庭暴力突出矛盾及典型案件的及时化解和解决。

该机制坚持三项工作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坚持教育、调解、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调解家庭暴力纠纷;三是遵循及时、有效、干预的原则保护受害者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机制主要有五项工作内容: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及报告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工作制度,联络员及时共享调处家庭暴力案件结果,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联系与交流;三是建立办案联动制度,各成员单位在移送案件线索、协助调查取证、提出建议咨询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迅速、高效处理家暴案件,形成针对家庭暴力案件的调处、打击、公诉、审判和关爱五重保护格局;四是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对领导小组交办的案件或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按规定和时间办理,特别是重大或疑难案件,要督导成员单位及时依法办理;五是建立法制宣传制度,各成员单位利用有关节日深入机关、社区、乡村等就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相关知识、家庭暴力的救济渠道等进行宣传、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在全县营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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