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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法院第二个“执行月”活动系列报道之十:拒不拆除铁硼 法院强制清场
作者:叶晓玲 杨杰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日 11:25 文章出处:



执行清场前




执行现场




执行法官耐心劝解被执行人


2016年11月23日,合浦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对被执行人吴某非法占用的土地进行强制清场,并顺利将土地移交给申请执行人。

2013年庞某在已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50.4平方米的土地上放置了部分水泥砖等材料准备建房,房子还没动工就遭到了吴某的阻拦,并且吴某以该土地是其村集体分给其一家使用为由在该土地上搭建了铁皮棚一间。庞某知道后要求吴某自行拆除,吴某不同意,于是庞某诉至法院。

判决生效后,吴某拒不履行义务,庞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发出执行通知及清场公告,限令侵占人吴某自动拆除建在涉案土地上的铁硼,交付土地给庞某使用,并向其释明不自动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吴某拒不履行,还用铁丝网将土地四周围起来,阻止任何人进入。

当天清场开始时,吴某态度强硬,对执行工作进行百般阻挠。见此情形,承办法官将其拉到旁边,耐心细致地向他讲述相关法律法规及阻碍法院正常执行工作的后果,劝导其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后经法官耐心劝解,吴某和家属均对法院强制执行表示理解,并配合法院的强制清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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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叶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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